2010年6月4日 星期五

reporter-kent-yen-upntoday-taipei dinner news-2010-6-3-18-華南銀行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核處新臺幣400萬元罰鍰

華南銀行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核處新臺幣400萬元罰鍰
一、裁罰時間:99年6月3日(本會第305次委員會議通過)
二、受裁罰之對象:華南商業銀行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華南銀行嘉南分行辦理○○企業社關係戶授信所致相關缺失;該分行前主管○○○與授信戶間有互為保證及資金往來情形;該行經理部門怠於處理或未予深究案關缺失,使內部稽核未能及時發揮應有之功能。案關缺失顯示該分行就徵信異常事項未能確實查證及未落實貸放後管理作業、該行未建立有效之經理人及員工行為管考機制、及經理部門怠於處理或未予深究缺失事項而有礙內部稽核制度之執行,核有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未建立或未確實執行之缺失,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該行新臺幣4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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