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4日 星期三

upntaipeinews-3/4-25-近貧補助4月再上路 36萬人可受惠

近貧補助4月再上路 36萬人可受惠 (2009/3/4)
行政院去年底推出「照顧近貧:工作所得補助方案」執行即將屆滿,行政院長劉兆玄今天在政務會議中決定,第二階段的近貧補助方案將於4月上路,只要符合補助對象資格者,每月可領取三千到六千元補助,到年底為止預估將有36萬人受惠。(張德厚報導)

為落實照顧弱勢,行政院去年10月推出「照顧近貧-工作所得補助方案」,為期六個月的執行期將於3月底到期,行政院統計共補助了22萬8千人。由於金融海嘯尚未結束,失業率仍然高居不下,行政院長劉兆玄在政務會議中決定,第二階段的近貧補助方案將在4月上路,第二階段不但把施行期限由六個月延長為九個月,在適用對象也更放寬。新聞局長蘇俊賓:『344第二階段就是針對我們的政策目標,還有施行期間、受益人數、補助金額等,我們都有做一個修正,甚至在辦理方式及申請機制也有做一個彙整比較。』

第二階段的執行期是今年4月到12月,凡是20歲以上未滿65歲,為全戶主要收入者,而年薪資在30萬元以下,不動產不得超過390萬元者,每月將可請領3000元到6000元補助。原來第一階段規定,已經領有社會救助的低收入戶,不得領近貧補助,第二階段則取消這項限制。另外,第一階段規定,必須連續參加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六個月才能領取近貧補助,行政院也正研議放寬這項規定,只要是加保累計到一定天數以上,就符合領取資格。行政院估計,補助期限及對象放寬後,第二階段近貧補助總計將有36萬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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